婚姻家庭情感糾紛的調節(jié)技巧

2021年9月14日16:50:13婚姻律師1,559閱讀模式

提示:日常生活中夫妻之間難免都會磕磕碰碰鬧一些矛盾,如果矛盾不及時處理就會衍生為家庭糾紛甚至離婚。下面小編帶大家一起來了解一下婚姻家庭離婚糾紛的調節(jié)原則和技巧。
日常生活中夫妻之間難免會磕磕碰碰鬧一些矛盾,如果矛盾不及時處理就會衍生為家庭糾紛甚至離婚。下面小編帶大家一起來了解一下婚姻家庭離婚糾紛的調節(jié)原則和技巧。
婚姻家庭離婚糾紛
婚姻家庭離婚糾紛的調節(jié)原則
1.合法原則
婚姻家庭糾紛涉及個人和家庭的日常工作和生活內容。我國傳統(tǒng)道德規(guī)范的很大部分針對的就是婚姻家庭生活領域。隨著我國現(xiàn)代化建設不斷進步,婚姻家庭領域的道德觀念也在急劇變化,很多封建思想被拋棄?!痘橐龇ā奉C布實施后,法律加強了對婚姻家庭關系的調整,以平等保護家庭成員的合法權益。所以,調解婚姻家庭糾紛,不能違反《婚姻法》的強制性規(guī)定,特別要注意保護婦女、兒童和老年人的合法權益,避免傳統(tǒng)人身依附思想和“三從四德”封建思想的殘余。
2.公平原則
不管是夫妻反目,還是父母子女矛盾激化,背后的原因往往是復雜的。與之相對應的,婚姻家庭生活的內容是豐富的,當發(fā)生矛盾時,對與錯的區(qū)分往往并不容易,事實往往比較模糊。因此,調解糾紛,應當公平優(yōu)先,應當對家庭成員的優(yōu)缺點以及對家庭的貢獻作出基本的衡量,在此基礎上促成雙方形成協(xié)商的可能性。只有有效地貫徹公平原則,才能使雙方對調解建立信任,并愿意通過調解尋找可能的糾紛解決方案。
3.婚姻自由原則
婚姻自由包括結婚自由和離婚自由,是我國《憲法》賦予每個公民的權利,任何人都無權干涉。因此,開展調解工作時,要堅持婚姻自由原則,對各種干涉婚姻自由的行為予以批評教育。
4.自愿原則
調解的原則是自愿,利用任何方式對當事人施加強制都是違法的。當事人可能做出違背道德的舉動,應當受到社會的唾棄,應當對其進行批評教育;如果當事人的行為違反了法律的規(guī)定,則應按法律規(guī)定的程序進行處理,而不能強迫其承擔責任。社區(qū)調解工作作為一種矛盾化解的程序,只是幫助糾紛雙方當事人協(xié)商解決糾紛,而不是替當事人作出決定。
婚姻家庭離婚糾紛的調節(jié)技巧
1.矛盾緩和
婚姻家庭糾紛多由瑣事日積月累引起的,一旦爆發(fā)容易使矛盾極度對立,要馬上徹底解決雙方的矛盾,并非易事。因此,首先要做好緩和雙方矛盾的工作,確保矛盾不進一步惡化,以免造成難于挽回的后果影響社會的和諧穩(wěn)定。
2.情緒疏導
婚姻家庭糾紛,往往與感情上的糾紛有關。要解決雙方的矛盾,首先要在情緒疏導上做工作,幫助雙方回想感情好的時光,逐步發(fā)現(xiàn)對方的優(yōu)點,理性包容對方的缺點,使當事人逐步回到對對方的現(xiàn)實看法中。情緒上的不理性因素逐步消除后,調解處理糾紛的工作難度就會逐步降低。
3.借助外力
父母子女之間或夫妻之間的糾葛,往往因雙方之間情感互動出現(xiàn)問題才會產生矛盾。因此,單純依賴夫妻雙方往往難以將矛盾及時化解。這時要借助雙方共同的熟人,如與雙方關系密切的朋友、有較高威望的長輩、單位領導等參與調解。通過家族的威望或組織的力量來教育存在一定過錯的一方,形成雙方當事人關系新的均衡,調解工作就會事半功倍。
4.抓住主要矛盾
婚姻家庭矛盾的起因是多樣的,如在互諒互讓的前提下,一家人可以相安無事,但有時也會因一個矛盾觸發(fā)而導致關系緊張。因此,雖然雙方爭吵時出現(xiàn)的爭執(zhí)點很多,但關鍵問題往往只有一兩個。調解工作要重在抓住主要問題,將雙方最大的對立面盡可能消除,其余問題就可以迎刃而解。
5.親情喚起
親情喚起是婚姻家庭糾紛化解中最常見、最有效也是最獨特的方法,這主要源于婚姻家庭關系的本質和內容主要是情感。親情是世界上最牢不可破也最無私的情感。喚起親情,等于喚起了當事人之間最深的紐帶,雙方在面對矛盾時就會相對克制,矛盾化解也就有了抓手。但是,類似“這是你自己的孩子”、“這是你自己的父母”的話,可能并不是總有用,只有在雙方情緒和緩時,幫助喚起當事人對親情的感受,才能帶來較好的效果,否則可能得到的是“我沒有這樣的孩子”、“我沒有這樣的父母”的決絕表態(tài),反而加劇對立,不利于矛盾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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