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當事人協(xié)議離婚時約定夫妻共同的一些債務歸配偶承擔,這個債務就跟自己沒有關系了。其實攀枝花私人調查機構擱得平律師提醒這是一個知識誤區(qū)。所以今天要跟各位解釋的是離婚時哪些算夫妻共同債務。
根據法律規(guī)定,夫妻共同債務應當共同償還。共同財產不足清償或者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由雙方協(xié)議清償。也就是說,夫妻雙方即使約定共同債務由一方承擔。但債權人依舊可以要求夫妻二人共同償還債務;當然,償還之后,一方可以再根據雙方的約定向另一方追償。但是擱得平律師在辦案過程中,發(fā)現很多當事人無辜被負債,為了避免這種情況出現,請大家記好以下幾條建議。
如出具借條或交付借款時在場、所借款項匯入配偶的銀行賬戶、配偶方用自己的銀行賬戶歸還借款等,都是有可能被認定夫妻雙方存在舉債的合意。所以擱得平律師建議,盡量避免使用自己的資金賬戶接受配偶單方舉債的借款或者以自己的銀行賬戶幫配偶歸還借款本息。
避免在自己不清楚情況的《借條》《欠條》《借款協(xié)議》《還款計劃書》《擔保協(xié)議》等債務確認文件上簽字。如果你簽字了,不論簽字的位置是借款人、保證人、還是見證人都可能被認定為夫妻共同債務。當然,擱得平律師還需要提醒你在不了解不了解債務的情況下,也不要通過電話或面談(避免被錄音)、短信、微信、郵件等方式確認債務金額。
如果發(fā)現夫妻一方一旦染上賭博、吸毒等惡習時如果不想馬上離婚,擱得平律師也建議你盡快對資產做一個隔離,可以在保證自己及其他家人人身及經濟安全的情況下,再幫助該方慢慢解決惡習、債務問題。